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意見的復函
發布日期:2020-07-08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成都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
許可證辦理限額意見的復函
建辦市函〔2020〕315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你廳《關于申請調整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限額的函》(川建建函〔2020〕32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2號修改),同意你廳將成都市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二、請你廳指導成都市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建筑市場秩序。實施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